信件编号: | 20250903001 | 来信时间: | 2025-09-03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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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臧****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铁路中学的一名男老师,正常缴纳五险,我的妻子无工作,农村户口,在3.19日生育一子,可以用我的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么?可以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地点在哪里?谢谢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砀山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9-05 10:5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方式”问题,砀山县医保中心答复如下:<br/> 诉求人为铁路中学男老师,正常缴纳五险。根据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生育保险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医保字[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第二项之规定生育津贴,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只有正常参保的女职工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砀山县医保中心结算股,电话:0557-3599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