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120001 | 来信时间: | 2025-01-20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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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李****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2022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在中国工商银行(砀山支行)办理(5年以上),以下是国家的最新政策! 1.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 那么请问我的1月份还款金额怎么还是原来的贷款利率呢(3.1),这是银行问题,还是公积金中心的问题?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1-22 15: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1月份的还款金额是2024年12月的还款额,系统已于2025年1月1日下调利率,已与联系人解释沟通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砀山县管理部 , 电话: 0557-22767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