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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

信件编号: 20240628001 来信时间: 2024-06-28 07:2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周****
内容: 本人户籍砀山县曹庄镇,目前在外省工作离职,目前无工作,想回家发展。想问下:人才档案和党员档案是否可以申请转到县人才中心。党员关系是转到镇里还是转到砀城镇党群服务中心,身份证地址是镇里?在县里买了房子一直居住着。感谢回复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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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4-06-28 07:2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曹庄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6-28 17: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人才档案和党员档案转移具体要求要咨询县人才中心。具体咨询电话可向人社局(电话:0557-8023687)咨询。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因其在县里买了房子一直居住着,党员关系应转到县里居住地所在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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