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我县出台《砀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砀政办秘〔2022〕59号)。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将接受群众意见、建议、投诉方式予以公布:
一、砀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电话:0557-2271715
二、砀山县卫生健康委邮箱:dswjwzhongyigu23@163.com
砀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砀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砀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建议,截至2023年5月31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