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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

信件编号: 20210615002 来信时间: 2021-06-15 17:3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常****
内容: 安徽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落实就业,现为中共党员,学校要求将党组织关系转出,请问要是转到社区党支部,介绍信抬头怎么写,是写“中共砀山县委组织部”,还是具体到“中共砀山县砀城镇XX社区支部委员会”?望予以解答,谢谢!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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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1-06-15 17:35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2021-06-18 15: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对于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鉴于您现组织关系归属省外,及尚未落实就业等实际情况,您可向学校党组织申请转入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省外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砀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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