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规范我县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管理,近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电动三四轮专项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对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摸排,张贴《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管理的公告》并开展“五检查”:一是检查车辆铭牌标识信息与《整车出厂合格》《车辆一致性证书》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车辆的《整车出厂合格》《车辆一致性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三是检查销售的车辆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应取得而未取得CCC强制认证的电动三四轮车等行为。四是检查生产、销售者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五是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和虚假宣传。同时倡导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驶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局统一部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处,下一步将持续规范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市场秩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