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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四连涨”

编辑:贺晓彤 文章来源: 砀山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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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自2025年1月份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五年来实现“四连涨”,涨幅均在5%以上。

五年来该县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从每人每月1450元、1050元逐步提至1654元、1213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经统计5年来,该县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优先保障民生资金发放,通过“惠民一卡通”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累计为3074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资金3698.5万元,新增365人,减员49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有效保障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

同时,对年满18周岁后在高中及大中专、本科院校连续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政策衔接,采取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等有效措施,确保其在校学习、服义务兵役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下一步,砀山县民政局将继续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扎实开展精细排查和走访,加强政策宣讲,强化部门联动实现精准保障,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人。(砀山县民政局 胡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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