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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四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

编辑:数据局 文章来源: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1-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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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高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一是科学施策,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围绕大气、水、危险废物和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综合施策,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牵头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实行网格化监管,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抓好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减少污染源排放,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方案,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查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严格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日常执法、第三方核查、监督监测等方式,巡查和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创新模式,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实行全员参与,“业务+执法”相结合,最大限度利用好有限的人力资源,最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任和退出机制、参与辅助决策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严格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对制发和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是强化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法制审查股依法进行审查、审核。按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并将结果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将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理念融入到环保执法全过程。

四是精准履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制订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和事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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