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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王冠超解读:《砀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

文章来源: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8-0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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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编制背景。2002年我县编制了《砀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送审稿)》,对完善养殖证制度,规范我县渔业生产,保障我县渔业发展,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水域功能划分为已养区、未养区和预留区,是最大限度地将宜渔水面作为养殖水域规划出来。本次规划将水域功能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等水域功能分区,对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水产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编制依据。本规划编制的依据有:《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等文件。砀山县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的专业规划也作为本次规划编制的参考依据。

(三)编制的基本原则。编制规划遵循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和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本次编制的规划共分五章十八节。

第一章总则,共五节。主要内容是规划期限到2030年,规划范围为我县境内的已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未开发利用但适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包括了县境内的河沟、池塘、水库等类型水域。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共三节,八条。主要内容是,砀山县自然资源状况和水域利用综合评价,砀山县渔业生产的发展历程,水产养殖业前景展望以及水域开发的总体思路。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共四节。本章是整个砀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核心内容,将我县的水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等三个功能分区,并对这三种功能分区作了详细的规划。重点明确了各类型水体的范围、位置、起止点,明确了各功能分区的管理措施和要达到的目标。

第四章保障措施,共四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五章附则,共两节,关于规划效力,《砀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即产生法律效力,要严格执行。规划图件作为规划文本的附件,具有与规划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征求意见的情况

2017年,我们抽调渔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水域及渔业生产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建档、汇总,取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2018年,邀请安徽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的专家对黄河故道进行了水环境监测和鱼类资源调查,获取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同时,参阅了以往的调查研究成果,由编制组汇总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编制组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评审稿。其中,林业局提出的两条意见予以采纳,环保局提出的三条意见予以采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两条意见采纳了一条,另一条关于未见到规划图件和建议增加各镇规划分图没采纳,一是因为当时图件正在制作中,二是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只制作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和养殖功能区规划图。之后,组织专家对规划评审稿进行了评审,编制组根据评审意见继续对评审稿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砀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送审稿)》,并于2019年5月9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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