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 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
· 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
·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二、所需材料
工程建设初步申请表
三、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路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申请,具有建设该项目的资格,并且初步设计已完成。
五、审批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七、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汽博城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1楼交通综合窗口
八、窗口电话:0557-2278068
咨询电话:0557-227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