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县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认真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扎实推进审查工作开展。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以“起草单位自我审查-市场监管局复核”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附件提交县政府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共审查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10份,其中: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2份;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7份;部分条款违反规定,建议调整或修改的1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避免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文件,并加大宣传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